沈墨眉头越皱越紧,满脸困惑。
“后世……难道连管犬的律法都没有吗?”
他在社学学习过《大明律》,心中暗自思忖:
我大明虽无“出门必牵犬绳”
一条,可犬吠扰民,里正、甲本就该出面管束驱犬。
若是疯犬狂吠、状似狂犬,官府更要强制扑杀。
《大明律·刑律·畜产咬踢人》写得明明白白:畜主拴系不如法,或狂犬不杀者,笞四十。
若因此伤人,按过失杀伤论罪。
故意纵犬伤人,减斗杀伤一等论处。
条条在理,事事有法。
他怎么也想不通,后世这般明摆着的扰民之事,官府怎会束手无策?
他身旁的老者周敬山,望着天幕长长一叹,语气古怪:
“唉……恨不能生在后世啊。”
沈墨一愣:“老周叔,您这话……何意?”
周敬山眼底浮起一片冷嘲:
“何意?后世啊——越老,越有理。”
“越有理,就越有利。”
“明明是养狗人先动手打人,青年不过还手自卫,反倒被断作互殴。”
“明明是互殴,只因为养狗人年长,竟要年轻人赔钱赔罪,天下哪有这般道理?”
沈墨人老实,他想了想,轻声道:“在我大明……若是伤了人,怕是也要赔些医药钱吧?”
周敬山摇头,声音沉了几分:
“你读书读得太死。”
“凡人互殴,后下手理直者,减二等。”
“老人先动手,青年只还手未重伤,老人该笞二十,青年依律减二等,直接免罚。”
“只有真打出伤来,青年才会论罪,可即便论罪,也要比老人之罪减二等。”
他指着天幕画面,冷笑一声:“不过几句推搡拉扯,顶天了是小事一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