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图她……”
她伸出手指如弹琴一般,拨弄一番。
周围几个汉子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爆出一阵心照不宣的哄笑,空气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笑了几声,有人想起关键,疑惑道:“咦,后世磨镜,合不合法?”
“肯定不合法!”
一个看似见多识广的老茶客笃定道。
“要是女人跟女人能明着来,那男人跟男人岂不也要闹着合法?”
“这还了得?道德礼法还要不要了?”
古代历朝律法,针对男男之事多有明文禁令,尤其涉及地位不平等或违背伦常者。
但对于女女相恋,却大多处于一种模糊地带。
只要不强迫、不闹出人命、不影响家族婚嫁传嗣,家族往往睁只眼闭只眼。
官府更是鲜少主动介入,大多是“不鼓励、不禁止、不宣扬”
的默许态度。
“咱们大明朝,合不合法?”
一个面皮白净、像是店铺伙计的年轻人好奇地问。
“自古以来,官府对这档子事,就九个字真言!”
老茶客伸出三根手指。
“不鼓励!不禁止!不宣扬!”
“那要是男的和男的呢?”
年轻人追问。
“若是两厢情愿,没闹出事端,大多也是民不举官不究。”
“可要是有人拿这个做皮肉生意,或者用强,最少也得杖一百,流放千里!”
老茶客解释道。
“老先生,为啥管男不管女?”
“嗨!男的家伙什明摆着,那是作案凶器!”
“女的有啥?”
“顶多……嗯,手可弹琴。”
他含糊了一下,又惹得众人一阵大笑。
一个一直在旁边默默听着的账房先生模样的人,这时推了推眼镜,慢悠悠补充:
“广府那边有金兰会,姐妹相约不嫁,互相扶持,朝廷不也听之任之?”
“皆因嫁女负担太重,有些人家实在嫁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