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一愣,差点儿被我的话绊倒。
“凌凌……”
“哎,你等等,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那天是你告诉我的。”
“是吗?不能吧,我做好事一般是从来不留名的!”
“你当时是这么说的,随后我指了指医院停车场上的小轿车,然后你就把名字留下了。”
小轿车?
哦,我想起来了,大叔有一辆新款的奔驰迈巴赫。
我扪心自问,我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吗?
然后我立马就后悔了,这样解剖自己的灵魂有什么意义?
“大叔,既然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咱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你看我一个外地人,除了长相出众,几乎一无所有,你呢?与我恰恰相反,除了上了岁数,你几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你能有什么事让我帮忙呢?你该不会是想学《狼和羊》的故事吧?”
大叔突然忧愁起来,那模样,像早上读完了《活着》,中午又看了电视剧版的《活着》,晚上机缘巧合又看了电影版的《活着》。
“凌凌,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讲中文吗?”
“热爱!”
我敷衍道。
“对!”
嗯?
“对?”
“不过我不是热爱你们的中文,而是热爱一个……人……”
热爱一个人?
我脑子里一圈的小问号,热爱一个人是怎么个说法?这要是问我小学语文老师,他肯定严肃的告诉我,这是一个病句,热爱后面通常是一件事情,比如热爱跑步。
话又说回来,你热爱一个人就热爱一个人呗,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打算阻止你,哪怕你热爱一坨屎,那也是你的自由与倔强啊!
“大叔,我用两句话表明我的态度,第一句,热爱你的热爱,第二句,多一度热爱!”
大叔眉头稍缓:“什么意思?听你这话,你是在支持我?”
我把大腿根拍遍:“支持啊,黄昏恋难道就不值得全力以赴吗?难道就不应该得到人们的祝福吗?大叔,放手去爱不要逃,爱不是想要得到就能得到,谁输输赢已不再重要,能痛痛快快一场就好!”
听完这两句话,大叔像开了窍,一把抓住我的手:“我明白了,谢谢你,凌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