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穗浑身湿漉漉的,脖颈后印满细碎的吻w痕,还有她看不见的齿痕,声音越来越弱,“……说喜欢。”
他竟又从长穗口中,听到了喜欢二字。
“你……”
慕厌雪走到池岸,蹲身凝着半没在水中的人,声线哑涩,“你喜欢我?”
“是喜欢你的锁骨。”
慕厌雪哦了一声,因姿势衣襟大敞,明晃晃的锁骨全都露在外面,声音冷淡,“所以只喜欢我的身体,不喜欢我。”
“话也不能这么说啊……”
长穗感觉慕厌雪话里有话,似又骂了她。
她认真解释:“喜欢是一种很复杂的情绪,每一次给予定义都该慎重。”
长穗算不上真正的人,对于人类的情感又一向慢热迟钝,所以对于喜欢这种情绪会更为谨慎。毕竟人和物是不同的,她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喜欢慕厌雪,只能打起精神一条条列举斟酌,“你帮我赶走了坏人,带我离开了那座黑漆漆的石室,给了我留宿的地方、找人给我医头疾……还是慕厌雪,是我的夫君。”
每一条对应一根手指,长穗共伸出了六根手指。
慕厌雪安静听着,“为何慕厌雪和夫君分为两条?”
“因为,我脑袋疼的时候只记得慕厌雪这个名字,说明你是我很重要的人。”
虽然不知是那方面的重要,总之一定很重要。
这话又颠覆了先前的不重要,慕厌雪扯起唇角,“那夫君呢?”
长穗回:“我虽然不太能懂你们人类的感情,但我知只有相互喜欢到极致,情意共通,才能做道侣做夫妻,失去记忆前你既是我的夫君,想来我已经知道了什么是爱,我定是会很爱很爱你……”
说着,长穗还为自己辩解,“虽然好多人都说我是只不通感情的灵物,还说我迟钝不开窍,可越是如此我才对感情越慎重呀,不会随随便便对人说喜欢的!我的每一个喜欢都要慎重。”
慕厌雪面无表情听着。
他看着长穗,看到她又开始往回按手指,“你对我态度好差要减一根,骂我是傻子要减一根,总是阴阳怪气情绪不够稳定也要减……你刚刚好像又骂了我,但我没证据这根就先保留……”
如此,只剩三根手指。
“所以。”
两人的目光都盯着这三根手指上,慕厌雪的嗓音比刚刚更哑了,“最后是喜还是不喜?”
长穗不知失忆前的自己,只知现在的她,“至少不讨厌。”
慕厌雪没了声音。
他想起长穗在石牢中对他的一字一句诋毁,想起她痛极对他嘶喊出的那句“我讨厌你”
。多可笑,长穗宁死都不肯骗他一句爱他,而此刻他站在这里,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却轻易就得来她一句不讨厌,得来她认可的夫君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