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诺木伦要把小狗崽子扔出去。
宋宜年福至心灵,扒着苏姝的衣服不肯走,喉头出撒娇的呜咽声。
苏姝将诺木伦踹下床,“正好缓缓,你出去睡。明日一早再回来。”
诺木伦自是不肯,拉长了脸就要来捉狗。
苏姝眸光一闪,使出杀手锏。
她拽住诺木伦的手,轻轻摇了摇,甜腻地撒起娇来,“诺郎?小木头?伦伦?”
苏姝眨巴着大眼睛,眼巴巴看着人撒娇的模样这几个男人一个都受不住。
果不其然,诺木伦没坚持几秒钟便败下阵来。
他清了清嗓子,“小木头是什么鬼。我喜欢你叫我诺郎,若是叫我夫君就更好了。”
苏姝摸了摸鼻头,也不管宋宜宁听不听得到,继续拍马屁。
“夫君是宋宜宁的专属称呼。”
诺木伦眸光一闪,却听苏姝又道,“当然,你们要是喜欢,也可以每个人有一个别的称呼。”
“除了夫君,还能叫对象,老公,亲爱的,达令,宝宝,心肝甜蜜饯。”
“包你们满意。”
裴玠一直在关注着宋宜年脑海中的活动,这会猝不及防听到苏姝在说这个,当即给他自己选了一个。
“二郎,这回我让了你,这个可别跟我抢了。我要老公。”
夫君是古代配偶的专称,老公则是现代最常见的称呼。
宋宜宁有了夫君,那他一定要把老公抢到手。
6宗林还是没有说话,这几个称呼他听着都挺好,无论苏姝留哪一个给他,他都接受。
而宋宜年,私底下更倾向于那个“亲爱的”
,直觉这是最亲密的称呼。是以也默认了裴玠的选择。
诺木伦捧起苏姝的脸颊,在她眉心吻了一记。
他瞥了一眼苏姝怀里的狗崽子,轻蔑地笑了起来。
“这么小一只,能做什么?我出去一个时辰。等我回来,这只狗崽子要是还在这里,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话落,诺木伦当真恢复成蛇形,一路蜿蜒消失在灌木丛后。
这几日他消耗也很大,正好趁这个机会出去好好觅食,平时吃熟食吃多了有些腻,需要一些新鲜血肉解解腻。
诺木伦走后,苏姝就拧着狗崽子的耳朵,故意板起脸来。
“身上还有伤,怎么就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