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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葫芦的作用(第1页)

“这是我给我家姑娘换的簪子,麻烦,麻烦你以后到了渔村,把这个交给我姑娘。”

王叔奄奄一息,从荷包里递出一根玉石所制的簪子。

玉簪子非常漂亮,晶莹透明,簪子的边上还有一朵花。

“王叔……”

林小栩接过簪子还想说些什么。

然,丹田破损,失血过多,对于没有自愈能力的王叔来说已是大限。

他不忍地将眼闭合,脑海里浮现的不是死前的画面,而是无路走到哪儿都惦记的家人……

“王叔!!”

相处仅仅几个时辰的陌生人咽气了。

他没有能在外博得灵石而对家人感到愧疚。

“王叔。”

小栩紧皱眉宇,用力地晃了晃已然没有了生息的王叔,本就冰冷的身体于妖风中渐变僵硬。

家里的顶梁柱就这样逝去,小栩紧紧地攥住那根临死前交付他的玉簪子。

他第一次体会到了生离死别的悲痛。

这就是三州之地的道理,也是从零走上的血路,不归路,

林小栩将玉簪子扔进了储物袋里,旋即起身长舒一口气。

渺小弱者的需求和心愿总是简单的,可即便简单也难以完成,这对于所谓的强者而言不过弹指之间就能办到的事。

调整了下情绪后,小栩继续往妖山里进,宗门里该完成的任务一样不能少。

从六人的队伍变成了单人的队伍,小栩没有用火把,而是通过摸黑的方式步步前行。

万妖谷内,诡风交织,破土无垠。

一只只划空而过的凶禽出那刺耳的啼鸣。

周身遍布凶煞之气的狼豺虎豹更是咆哮声惊天动地。

逐渐深入万妖谷后才知这山谷的恐惧。

刺鼻的血腥气和那尸体的腐朽气不尽。

不知有多少人被外界人怂恿而死于此处。

正说着呢,林小栩就脚踩了一块白色的东西,险些栽倒在地上。

定睛一看,惊骇不已。

此物居然是人的头盖骨,骨头上已没有了血迹,附近还散落着人体骨骼的组织。

森森白骨不计其数,景象比乱葬岗还要骇人。

根本数不清有多少个头骨,有的已然风化,有的只剩下半截,还有的埋葬在土壤里……

“这……这些人都是被妖兽给吃掉了吗?”

林小栩心跳加快,握紧红云剑,呼吸变得急促。

就在他聚精会神地蹲下身查看白骨时,一只只蛰伏在暗处的妖兽闻到人族的气息靠拢了过来。

对它们来说,人族就是一种可食用的美味。

特别是吞咽修士的肉,还能助长修为,将对方积累一生的灵气为己所用。

可妖兽毕竟是妖兽,并不是妖物。

这里要解释的是,妖兽和小金牛的种族截然不同。

他是妖不假,但也是要追溯到洪荒时期纵横天下的妖物。

这种妖物也是通过起先的妖兽修炼成人,后繁衍到后代能口吐人言,呼风唤雨,成为大能,重复以往,就是规律。

“糟了,怎么,怎么多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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