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在想,如果你没有工作的话,我这边有一份很适合你的工作。”
issac叹了一口气,“没想到我晚了一步。”
“的确很遗憾。”
john说,又有些好奇,“是什么工作?”
“联邦调查局探员。”
issac回答,“真的特别特别适合你。”
“哈,你该记得我是大英帝国的退役军医吧?”
john问,不明白issac怎么会把这样一份明显不合适的职业放到自己头上。
“那又怎么样,老实说,英国许多执法部门的人都在fbi的各地进修过呢,国籍可不是问题。”
issac说,“主要是,我说的那份工作职业要求比较高。既要懂得医生的技能,同时还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行动力。就像专门为你量身打造一样。”
“……”
不期然的,john又想起了sherlock。他们就曾经那样合作无间,sherlock让他回伦敦以后的日子变得重新饱含激情而非行尸走肉。然后sherlock不在了,他又回到了刚从阿富汗回来时的状态,甚至更糟。而现在,他的生活还在继续。
电话另一边的issac没有在意john的沉默,“不过你能重新振作起来也是一件好事,我太怀念当初第一眼见到的那个johnwatn了。”
john想到的却是那个因为自己决定去接网友而不是陪着他就耍脾气一路跟着自己到机场的sherlock。有些心不在焉的又和issac聊了几句之后,john挂断了电话。
“是你的朋友?”
ary好奇的看着john。
“是的,一个朋友。”
john有些心不在焉,“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好吗?”
ary没有拒绝,他能看出来john因为刚才接到的那个电话有了心事,这时候,她需要做的是善解人意的女友。在ary所居住的公寓楼下,john拒绝了ary请他上楼喝咖啡的提议,而是在目送ary上楼以后,有些浑噩的在街上走了一阵,然后叫了一辆路过的出租车,在大脑反应过来之前,就说出来了地址,“贝克街,221b。”
然而,当出租车抵达那里的时候,john只是站在门口,一点进去的意思也没有,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来到了这里。
明明,在sherlock的葬礼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踏足过这里。
作为一个独居的、上了年纪的女士,hudn太太心满意足的看完了一集肥皂剧,时间不早,她打算休息了。然而在她打算拉好窗帘去睡觉的时候,却发现楼下的门口处站着一个人。
hudn太太一开始被吓了一跳,然而她不是一般的老太太,她是能做sherlock房东而没被他弄得心脏病发的老太太,所以,她没有慌乱,而是观察了一会儿,然后就用着和她总是自称受伤的髋骨不匹配的速度冲到了楼下,打开了大门。
“哦,john!”
hudn太太有些激动的看着john,“是没带钥匙吗?别站在外面了,天气那么冷,已经开始飘雪花了。”
楼上,sherlock和john曾经住的地方没有任何变化,就好像这两个年轻的小伙子依然还住在这里一样。
“你好久没来了,我真怀念你还住在这里的时候。”
hudn太太端来小点心,放在john面前的桌子上,“虽然那时候sherlock让我头疼极了,可我现在却觉得那样也不坏,不像现在,安静的只有电视里播出的广告的声音。”
“你没有把这里租出去吗?”
john刚才上楼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发现让他感觉有些不自在。
“我又不差那点房租。”
hudn太太说,“我真担心,如果这里发生了变化,你就不会再回来了,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