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念奴迫切的声音传来。
她现在满心都是崔向东。
韦烈?
也许韦烈在焦念奴心中的样子,越来越淡了。
这对一个先天性的低能儿来说,是很正常的事。
“是我,听听。”
听听故作欢快的语气:“妈,您现在做什么呢?”
“看电视啊。”
焦念奴确定是女儿的来电后,有些失望。
但很快就开心了起来,如实回答:“我自己在贺小鹏家的客厅内看电视呢。贺小鹏和高朝,在为我收拾房间。以后,我就和高朝睡在一起了。听听,你给我打电话来,是想我了?还是想让我去照顾你?”
“我是想您了,也想您来照顾我,可我现在正执行很重要的任务。”
听听随口敷衍了句,问:“妈,我能问您个问题吗?”
焦念奴说:“当然可以!”
“如果有一天——”
听听轻声:“我们一起爱崔向东,你愿意吗?”
“啊?”
焦念奴愣了下,随即精神大振,兴奋的说:“我们一起爱他?我当然愿意了啊!你快点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和他一起爱他?哦,你还不懂得爱男人吧?到时候,我嘴对嘴的教给你。”
崔向东更是曾经作诗一首,说:“奴奴一见韦锦衣,从此天才变娇妻。”
不是的。
其实出身富贵的焦念奴,从生下来的那一天,就患有先天性的某种疾病。
这种先天性的疾病,让她的智商会永远停留在某个年龄段,才能让她始终保持着“童真无邪”
的眸光和心态,不被岁月这把杀猪刀,在她身上刻下年轮的痕迹。
也许。
正是因为她绝不会被外界俗事所困,才拥有了堪称变态的超级记忆力。
她之所以无男不欢,除了一身天成的媚骨之外,还有个最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焦念奴和韦烈第一次之后的那种感觉,就像画师用笔墨,在一张白纸上画下了浓浓的一道。
让她牢牢记住了那种成仙的快乐,并渴望每天都能得到。
焦念奴,是个先天性的傻子。
但经过韦烈这么多年来,用各种巧妙的方式刻画她,让所有人都相信了,就是他把这个记忆力惊人的女人,给宠成了生活白痴!
韦烈有了听听后,为什么不要第二个孩子?
理由很简单。
继承了母亲的身材相貌、继承了父亲部分优秀基因的韦听,其实是一个万分之一的奇迹。
也就是说。
焦念奴如果可以生一万个孩子的话,只能有一个是正常的概率。
偏偏她生下的第一个孩子,就是这万分之一的正常!
这不是奇迹,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