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野猪好似忍耐不住了,那么多的肉打眼前一溜烟的过去,哪里还忍得住?捕猎技巧,那么目标对着最弱的,要么就对着脱单的。
终于有大约五六头野猪进攻了,目标就对着最后一组拖运树木的人。而这些人中,就有程千寻他们。
漆黑的野猪,眼睛发着红光,嘴里拖着粘液状的口水,两边的獠牙巨大而外翻,只要被獠牙顶一下,肚子上就是两个洞。它们“呼哧、呼哧”
喘着气,象一辆小坦克车般的冲了过来。
“该死!”
程千寻骂了一句,从腰部掏出了手枪。
“啊,野猪,野猪。。。”
在树冠那里的三个人吓得扔下树就逃命,联动了前面其他的人一起猖狂的逃命,结果造成更多的野猪对着他们追赶了过去。
戈登和雷格尔将树扔下,飞快地跑到程千寻身边,腰部的手枪也已捏在手上。
“对准眼睛!”
戈登说完,就瞄准疾驶而来的最前面一头野猪。这头野猪显然是头猪,身材也最为巨大。
“呯~”
的一声。子弹出膛,不足半秒,这头公野猪“嗷~”
的一声尖叫后,猛地倒地,惯性还让它上千斤的身体一路刮过草地,拖出一个坑来。
“呼呼~”
它鼻子里喷出二口热气后,就不再吐气。伸直了腿不动了。
“呯~”
又是一声枪响。紧追其后的另一头野猪也倒下了。还没杀到,就先报销了两头,剩下的野猪还敢恋战?转身就拔腿逃回去了。
开枪的鲁道夫。他象牛仔一般吹了吹发烫的枪膛,平静的脸上还是掩饰不住的得意。
程千寻一愣,立即夸奖到:“帅!”
转而去看其他被野猪攻击的人。
雷格尔带着几分酸意:“为什么老是你们两个人?以后让给我一次。”
戈登对着旁边一甩头:“那快点去!”
那里正有二头野猪刚好将一个逃跑的人撂倒,那惨叫声简直震天响。也不想想。人怎么可能跑得过野兽,哪怕猫狗都跑不过。没树可上。没地方可躲的情况下,也只有拼了。
艾伯特和巴伦拿着枪赶到时,野猪也知道没有任何胜算,毕竟这些人类是比较团结的。程千寻他们也拿着枪赶到了。于是扔下啃了几口的人后,扭头逃跑了。
鲁道夫和戈登立即上前去,戈登一把抓住惨叫不已的人。沉着冷静地道:“忍着点,留点力气。不要晕。”
这个家伙有够惨的,手被咬掉了一只,另一条胳膊为了护住脸而被咬去了几块肉,都看得到白骨了。
鲁道夫拿下自己的背包,从容不迫地翻出急救包,穿针引线的样子更象是准备缝衣服。
而雷格尔拿着枪对着逃跑野猪的背影半天,最后还是斯内德走了过去,提醒道:“打眼睛也可以死。”
“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