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取决于动机是否“合仁”
。伯夷、叔齐的“求”
是“让国”
,符合“孝悌”
之仁;他们的“得”
不是君位,而是“仁”
的实现,故“又何怨”
。这种“动机论”
的伦理观,与《论语?颜渊》“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的主张一致——仁的实现全在自身选择,与外在评价无关。
“仁”
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最高道德准则,像一棵大树,“孝悌”
是根,“爱人”
是干,“礼敬”
是叶。针对卫国局势,“仁”
具体表现为“父慈子孝”
“君礼臣忠”
。卫君辄拒父归国,违背“孝”
;蒯聩以武力争位,违背“礼”
;双方都脱离了“仁”
的根基,故孔子“不为也”
。
对比孔子对管仲的评价,更可见“求仁得仁”
的灵活性。管仲辅佐公子纠失败后,转而辅佐齐桓公,按“忠臣不事二主”
的标准是“不仁”
。但孔子却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左衽矣。”
(《论语?宪问》)因管仲的“求”
是“安民”
,符合“爱人”
之仁,故虽有瑕疵仍被肯定。这说明孔子的“仁”
不是僵化教条,而是看核心动机是否合于“爱人利众”
。
“求仁得仁”
对后世的伦理选择影响深远。孟子将其展为“舍生取义”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告子上》)文天祥兵败被俘后,在狱中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他追求的“仁”
是民族气节,最终“得仁”
于柴市;林则徐虎门销烟后被贬伊犁,写下“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他的“求”
是国家利益,“得”
的是民心所向。这些人都在用生命诠释:“得仁”
不在于结局是否圆满,而在于是否坚守初心。
四、孔子的政治伦理:以仁为归的抉择
孔子的政治伦理以“正名”
为根基,《论语?子路》记载他对冉有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卫国的问题先是“名不正”
:辄作为儿子拒父归国,违背“子道”
;蒯聩作为臣子以武力争位,违背“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