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翠云假装与伏鸾割席,若筝筝聪明一些、或者她平日多关注一下府中事务,就应该想到:
家奴想脱离主家,哪是这么简单又容易的事?
翠云是“家生子”
,爹娘都是伏家的奴才;
就算拿了现银,也未必能顺利赎身,更何况她一枚铜板都没拿出来呢!
怎么说几句漂亮话就能离开长安侯府和伏家了呢?
翠云一路跟着筝筝,每天都找机会偷偷写信,将筝筝的情况事无巨细地告诉伏鸾……
“找婆家?哼,现在她名声都臭了,以为换个地方就能重新开始?”
伏鸾冷笑道。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托了那批春宫的福,筝筝的丑事和她的长相,早就臭名远扬了!
如今稍微要些脸面的人家都不愿娶她,纵然有些本分人家没听说过她的丑事,翠云私底下也“指点”
一二;
是以经常出现“前一天把亲事定下来答应得好好的、第二天突然就反悔了”
的情形!
“眼看闺女嫁不出去,后来王千干脆‘破罐子破摔’,打算把她卖到妓院;
“可谁知,连妓院都嫌弃她、不愿收她呢!”
花萝讥笑道。
伏鸾好奇道:“这是为何?烟花之地向来不论出身;
“只要五官稍微周正点的年轻女子都收,没理由嫌弃她呀?”
花萝看了看信,答道:“翠云说,筝筝现如今虽然被赶出去了,可毕竟是长安侯府养了十几年的。
“老鸨担心咱们侯爷日后反悔、找她们的麻烦,宁愿不要了!说是从前生过类似的事情呢!”
伏鸾这才点点头,“这倒是能说得通……”
那王千见筝筝连妓院都嫌弃,便又想了个坏主意——让筝筝当私娼!
他在回北境的路上亲自给女儿当了“龟公”
,沿途给筝筝找来嫖客;
筝筝哪能同意?自是又哭又闹;
可架不住王千不给她饭吃、不给水喝,甚至连衣裳都不给她穿,还拿她从前的丑事羞辱她。
“怎么?从前对着老男人腿张得比谁都勤;
“如今正经让你给老子挣点饭钱,你倒是不乐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