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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章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第1页)

仿佛就在一夜之间,大明街头忽然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了许许多多奢侈品店。

这些店铺占地不大,位置也在偏僻隐秘之处,内部装饰煞是典雅朴素。

在意向购买人群的眼里,这简直太酷辣,完美符合他们对真正“奢侈品”

的想象。

真正的奇珍异宝就应该是这样的,犹如不世出的高人,低调奢华有内涵。

哪像以前的传统玉器店,在闹市区租一个巨大的店面,装修极尽奢华,充满暴户的味道,摆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像卖大白菜似的卖货。

不但一点也没有突出“物以稀为贵”

的特点,还缺少了隐私感和神秘感。

只有像薛万彻这样,没有人比他更懂房地产的内行,才能看出其中的猫腻——

这种看似高级的装饰风格,其实成本很低,当然这不是重点。

众所周知,地租才是影响开店的最大成本支出,不论古今。

而这些所谓“奢侈品店”

因为开得偏僻,所以房租成本低到令人指。

但是没辙,富人就好这一口。

因此,在大明全国范围内,这种“预制”

精品商店得以成片铺陈开来。

相应的,各种稀奇古怪的“奢侈品”

也开始批量上市。

什么云螭玉佩、什么虎皮金丝履之类,尚在正常人类理解范围内的奢侈品,只是“常规”

物事。

很快就出现了诸如“王羲之小时候学写字的字帖”

、“汉景帝诛晁错用的刀”

、“始皇帝在赵国当人质时啃过的半个鸡腿”

、“燕王千金买的马骨”

、“郑庄公射周天子的羽箭”

之类。

毫无疑问,这些充满了“V我5o”

风味的可疑玩意儿,都是有大明商会认证背书,都是有证的。

再然后,画风就愈抽象起来了。

什么“大禹老婆九尾狐的尾巴”

、什么“盘古开天有用的斧子”

、“女娲补天用的石头”

、“后羿射日射下来的太阳碎片”

之类,已经名牌不演的东西,也堂而皇之地上市了。

而这种一眼假的玩意儿,居然也得到了商会认证。

居然还引得一众富豪趋之若鹜、供不应求。

因为对这种商品的购买者来说,真不真重要吗?

让人知道他有钱有品位,能花重金购置一堆毫无用处的收藏品,这才是最重要的!

要是真有好事者敢质疑,还会招致主人的冷哼、和周围人的嘲笑。

真是没有修养没有文化,这可是有证的!

你比朝廷懂咯?

于是,在这种“只有聪明人才懂”

的风潮之下,奢侈品一时蔚然成风。

连带着饮食上都出现了一些小众“轻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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