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煜城问,他记得那条疤在右手无名指上,内侧面,平时不太容易看见。
倪嘉像没听见般收回手,询问两个小孩的意见:“喜欢吗?”
“喜欢~”
“就这只吧。”
从猫舍出来,两姐妹就围着笼子走,眼睛都离不开小猫,倪嘉走两步,就要提醒一句。
厉煜城提着吃食用品跟在后面,眼睛时不时就飘去看那只右手,记忆追回六年前。
那时他们结婚刚一年,院子里跑进一只野猫,倪嘉提出想收养,被他拒绝了,原因很简单,他所有西装都是黑色。
有猫就一定会染上猫毛,至少每回去公馆,都是这样。
后来倪嘉还是背着他,养在后院,有次他开会回来,正好撞见对方在给小猫喂食,不知道是出于惊吓,还是其他,野猫推开倪嘉的手就跑了。
手指留下一道很深的血痕,后来还是司机带着去了医院,第二天他就让管家弄走了。
现在回想,对方当时应该是有情绪的,只不过没出来罢了。
回到家后,小猫放出来,就躲到桌子底下,疫苗还差一针,爪子刚在猫舍剪过,厉煜城让佟姨看着点,然后将倪嘉拽去二楼房间。
慌乱间踩到脚,倪嘉吃痛的皱起眉:“干什么?”
“你有情绪。”
“没有。”
倪嘉甩开,转身收拾散落的图纸。
“手给我看看。”
倪嘉不回话,将所有图纸并在一块,放在桌上敲了敲,然后塞进抽屉。
厉煜城干脆自己动手,倪嘉当然拧不过他,右手被抓着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
“早没了。”
她语气里有些不耐烦,手被狠狠攥着,想抽又抽不回来,只能干瞪眼。
那些曾经她认为厉煜城不具备的能力,后来都一件件在女儿身上证实,原来厉煜城是会爱人的,只不过当时不爱她罢了。
会疼人的厉煜城,不仅能忍受猫,还会担心小猫挠人。
可曾经的厉煜城,是个看她被挠伤都无动于衷的人,只要稍稍对比,爱与不爱,异常显眼。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抱歉。”
抓痕早已消失,厉煜城还是凭着记忆,捏着倪嘉的指节缓慢搓揉:“当时应该陪你去医院的。”
倪嘉皱了下眉,在红眼之前撇过脸去,执着地看向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