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死吗?”
“……”
大兄弟,我从法治社会来,你这样显得我真的很呆。
好在虽动了杀气,那个修士被另一位当事人叫住。
“金茂,回来。”
被叫了名字的修士跟个机器人一样,接了命令就立即执行,手腕一转把剑入了鞘,警告性瞪了小乞丐一眼就走了。
“少主。”
他主子没什么表示,这种小插曲根本不值得他在意,长腿一跨进了茶楼。
一群人的身影很快就看不见。
季青溪捡起呆愣下掉地上的馒头,心疼得不得了。
他又摸了摸脖子,手指上染了一线红,竟然还见了血。
这修真界的人怎么不讲理的吗?看了几眼就要被杀,这是什么丧心病狂的事?
小乞丐捧着沾了灰的白馒头低着头,本就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小少年躯体,刚抽条的身子很干瘦,看起来可怜巴巴。
隔壁卖凉茶的老板娘动了点恻隐之心,打了一碗水递了过去。
季青溪受宠若惊,接了茶碗道了声谢。
老板娘从他抬头那一下看见了他一块眉眼,心道这小乞丐眼睛倒是生的亮。
“你下回要是见了跟他们穿一样衣服的人别再看。”
老板娘压低了声音,悄悄跟他说:“他们金家的子弟心高气傲,尤其是他们家那位天赋异禀的少主。天之骄子,从小就打眼,他十分讨厌被人盯着看,他本人倒是还好,若是被他随从——就方才动手的那个碰上了,挖眼珠可不是闹着玩。”
季青溪又摸了摸自己的脖子,红旗下长大的人只觉离谱,“看几眼会掉块肉吗?不喜欢就要挖人眼睛割脖子?人命如此不值钱?”
老板娘惊异地多瞧了他几下,能说出这种话的想必也不是真的从小就在市井里摸爬滚打之人,许是护着他的大人没了。
“总之你记住咱们普通人少招惹那些仙人,你年纪轻轻可别轻易赔了命,那可是没处说理的。其他人暂且不说,这金家人见了最好绕道走。”
季青溪惆怅地撕去脏了的馒头皮,里面还干净,能吃。
入乡随俗,苟条命原来这么难。
“多谢,我记住了。”
别指望他生出什么改变世界的宏大愿望,谢邀,他有自知之明。
“对了,大姐,能告诉我这位少主叫什么吗?下回我听见了就躲的远远的。”
老板娘这回更加谨慎,环视一周确认没人在关注这片小角落才小声说出口:“金炽。”
季青溪点头,表示记住了。
等大姐拿着茶碗回了自己的小摊,季青溪才抓了把皱皱巴巴的衣摆,把憋狠了的一口气痛痛快快吐出来。
天赋奇高,不爱被人看,手底下有条忠心耿耿的疯狗,金家少主,金炽。
这一堆关键词串联起来直接把季青溪给干沉默了,他熟啊,毕竟穿进来之前室友就给他念过。
他刚刚遇见的是一本修真文的男主,爽文类型,男主金炽这辈子过的可顺风顺水了。
可知道了就知道了,季青溪又乞讨了一下午,那些偶遇男主的惊涛骇浪被生活压得一点水花都不剩。
不就是男主,跟他有屁关系?哦,也不是完全没有,他底下的那个文案里都有名的疯狗还差点抹了他的脖子。
琢磨了一会儿,这仇他好像也没法报,遂安详放弃。
除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随遇而安也是他季青溪的一个优点呐。
这儿的生活只是没电没网没风扇空调,人命不值钱狗头随时掉……而已。
不慌,不要疯,还能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