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是梅信达,我只是一个具体办事的人。”
听见付龙军的话,吴东辩解道。
“你在里面起的作用,公安机关自然会查清楚的,说说你是怎么做的?”
“在知道刘德明和宋小梅展成情人关系以后,我遵照梅信达的指示,为宋小梅租了房子,每个月按时去交水电气费和给生活费。为了保密,这一切全都是我亲自在操办。”
“生活费是给的现金,还是转账的?”
“通过银行转账的。”
“这些都有手续吗?”
“我都保留着的。”
“这些手续都在哪?”
“在我的一个朋友那里,我可以带你们去取。”
“这些东西只能说明是你给宋小梅租过房、转过账,你怎么能够证明宋小梅和刘德明是情人关系?”
“我有他们两人在一起的照片。”
“你怎么会有他们在一起的照片?刘德明会轻易和宋小梅照相吗?”
“是刘德明第一次带宋小梅出去,我安排人跟踪拍下来的,为的就是留下证据。”
“除了照片之外,还有别的证据吗?”
“没有了,我想你们知道宋小梅的存在,一定是梅信达交代的,我们两个都能证明他们是情人关系。”
“还有别的证明吗?”
“我这里真的没有了,不过,我怀疑宋小梅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刘德明的。”
“你怎么知道宋小梅怀孕了?”
“我是听她的一个小姐妹说的,说宋小梅是怀孕之后才离开武陵市的。”
“她那个小姐妹知道她和刘德明的关系吗?”
“应该不知道吧。”
“为什么说应该不知道?”
“因为我们有规定,是不允许对其他人提起包养的对象是谁,我想刘德明也不会允许宋小梅对外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