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话语越来越尖锐:“人家是因为你的原因才被抓走的,你现在置之不理这样好吗!觉得你好自私!”
林青儿反问:“如果有人打着为你好的旗号去杀人放火,你是不是跪求国家修改宪法,保护这个杀人犯?
你身为记者难道没有是非观念、没有法律观念吗,那些被抓的影迷是因为触犯了治安法律,他们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如果帮那些违法的影迷交了罚款,出了赔偿金,以后的影迷是不是会有样学样?
反正出了事有我摆平,我真怕我的影迷变成了过街老鼠惹人讨厌。”
两份声明(第三更)
林青儿犀利的盯着那个记者:“你这么喜欢毫无底线的道德绑架而且还爱给人扣帽子,你的记者最基本的素养呢?我劝你善良!”
那个记者气得脸红脖子粗。
又有记者问:“林小姐,你说什么都不肯拿钱给那些支持你的影迷交罚款和赔偿金,你就不怕被影迷误会你是舍不得钱吗?”
林青儿轻笑了两声,笑声由话筒传播到整个大会议室里,如银铃一般动听,在这寒冷的冬季如春风拂面。
大家都竖耳聆听林青儿说话。
林青儿道:“我在前三天已经给红十字捐了三万块钱用于云南贫困儿童助学上,你们可以去查的。
我不是不舍得钱,我只是觉得把钱花在给那些冲动的暴力影迷,交罚款和赔偿金上不值得。
虽然作为演员,赚钱比普通人要容易,但也是辛苦钱,我也希望把我的钱用在刀刃上,比方说做慈善。”
她的话迎得到记者们的热烈鼓掌。
有记者又问:“林青儿小姐,你这样做不怕影迷对你有意见,觉得你不够关爱他们,而抛弃你吗?”
林青儿不吭不卑道:“那请便吧,我希望我的影迷和我一样,向社会传递的是积极向上的思想,而不是扰乱治安、暴力,这种负面形象。
而且我老实不客气的说一句,这些影迷闯了祸,要我来给他们擦屁股,这是真正的影迷应有的行为吗?我表示深深的质疑!”
有记者犀利的发问:“那些影迷闹成这样,还不都是因为爱戴你这个偶像?”
林青儿毫不妥协:“别打着爱戴偶像做违法的事!那还不如不爱我!”
这都是林翠儿让她这么强硬的,让她的影迷明白她的立场。
不然有的影迷会打着拥护爱戴她的名义,要挟她为他们做这做那,出这钱出那钱。
那林青儿这个堂堂大明星岂不成了她那些所谓影迷的小银行了吗?
其他记者还想采访,林翠儿见差不多了,派了几个保安护送着林青儿回到后台。
艺人最好不要得罪媒体,已经迫不得已得罪了一个用来杀鸡骇猴,其他的就别得罪了。
接着,星辉传媒的发言人上台,以星辉传媒的名义字正腔圆的宣读了一封告林青儿影迷书,措辞则相当激烈。
谴责所谓的林青儿影迷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干涉星辉传媒对旗下演艺人员的工作安排。
虽然出发点是好的,想要支持自己的偶像,可是最后却变成了暴力行为,其实是给偶像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