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月的空置期呢?
“一到两个月”
!
十个月,就是一万五给房东,但是我们从他这收的这个房租才一万二,那这还有三千块钱,这个差价了???
“对,还有三千块钱差价,就相当于是一个资本运作的一个环节,比如说我们公司有很多业务,像分租、银行贷款、分销、包销等等……”
“就是这一块(房租)的资金,我们会用到其他方面,来弥补(亏损)”
!
那我想问您一下,说的直白一点,就是你们收上来的这个房租,从消费者手上,没有专款专用给到这个房主或者房东进行来支付这个房租,可以这样理解吗???
“可以!可以!”
怎么保证这些项目或者你从事的经营活动,就一定是能够给你们带来利润的?
“如果没有利润,谁会做呢?”
你怎么保证一定就是赚的?
“因为我们可以算的,我们是赚的!”
按照您的理解就是说,你们目前公司所从事的这个长租房项目,说白了其实就是一个融资平台,可以这样理解吗?
“对,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是像其他的地方“爆雷”
了,然后公司就是说不在了,那消费者和房子的这个权益谁来保障???
“我们公司跟其他公司有区别在,第一个:我们有正规手续……”
王女士觉得这个就属于投资风险,但是如果哪一天真的投资失败了,那这个钱就不见了!
但是,是王女士的钱,又不是他们的钱,所以她现在想提出,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话,意味着你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呢!!!
“我就当买个教训吧!”
王女士说。
“那个钱什么时候可以退给我?”
王女士问。
“周四可以退的!”
“你是上午,还是下午?”
王女士又问。
“一般大部分时间会是上午!”
王女士的事情到现在也是有了一个结果。
但相信大家也非常想知道,既然这家公司承认了收上来的这个房租没有专款专用,还是投入到别的项目里面进行运作的话,是否合理???
那么,于此同时,一旦公司生“爆雷”
,那房东又有没有权利把这个消费者赶出去呢???
这种“高价承租、低价转租”
的亏本生意,是很难持续的。
即使中介主张自己是拿着租金去做别的投资来盈利,但这种盈利也是不稳定的,极易导致资金链断裂……
所以,各位房东跟租户对此都要提高警惕!!!
另外,在这种模式下,一旦中介不付租金了,房东就可以随时要求租客搬离。
因为合同就有相对性,所以建议各位市民朋友,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如果方便的话,最好是能够直接跟房东签订,并且还要核实承租房屋的产权信息……
如果必须要跟这个中介公司来签订的话,也最好是能够选择,成立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