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梦月认真思索起来。
他喜欢我。
这是江梦月下意识得出来的结论。
呸。
什么鬼啊。
“他喜欢小说。”
江梦月改口道。
准确来说,应该是喜欢写小说。
从这方面入手很容易就能想到送什么礼物。
对于一个码字的人来说,没有比收到键盘更好的礼物了。
但是,叶安之非同常人,他码字是用平板的。
有时候不方便的话也会直接用手机,反正江梦月从来没见过他用电脑码字。
这样的话,送键盘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真令人苦恼,怎么叶安之不按套路出牌呢?
用手机或平板码字,速度肯定不如用电脑快。
估计他的读者天天都在催更:这老登,怎么更得这么慢!
(叶安之:啊嚏。)
“喜欢小说啊,这有点难办。”
林沐璇面露难色,“喜欢小说能送什么?”
“不知道。”
“不晓得。”
“送小说。”
“不太好。”
江梦月摇摇头,否定了这个提议。
叶安之这人,如今翻开纸质书就头大。
“除了小说还喜欢什么?”
江梦月再次思索起来,很快她就得出了答案。
“他喜欢毛绒玩具!”
没有人能够拒绝可爱的毛绒玩具。
“但是,基本上所有人都喜欢毛绒玩具吧。”
许悦琪道。
“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