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儿,你觉得今天的林川卫如何?”
终于,在出城足有2天后,林川才与于谦聊起了正事。
“并非自吹自擂,当今天下,以林川卫之实力,抵御1o倍之敌也不在话下,特别是精锐,如动特种作战,破城,斩将,先登,夺旗,皆无往不利也。”
于谦聊起这支队伍依旧是信心满满,哪怕自己丢了枪,但兄弟们绝对是好样的。
“自古边塞强军,都是朝廷的心病,国家得益于我们拒强敌于千里之外,又恐我等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我虽已跟皇上谈判,双方关系得以缓和,但日后大战,朝廷是不会轻易再动用我们了。”
林川阐述了一个事实。
“为何?”
于谦不解,按理说这么强大的部队,去哪都是无往不利,谁会傻得放着养着。
“我问你,一把快刀,在什么时候最厉害?”
林川侧头笑了笑。
“那当然是上阵杀敌之时。”
于谦看来还只是在第一层。
“不,快刀只有在鞘里是最厉害。因为不管仗打输还是打赢,大家都知道你有一把快刀还没有用,所以赢了也会撤,那就是威慑力。”
林川很想说,今天的林川卫对于世界来说就是核武,黑鹰特战团就是中子弹。
只要不率先使用,就没有人敢跟大明鱼死网破,因为你破了,别人还有核武没用呢。
“头儿,谦儿受教了。”
于谦真的很聪明,只是稍加点拨,立刻就明白了林川的意思。
说话间,他们来到了一座山包之上,举目眺望,二里地外,正有一群流匪的营地。
此刻夜幕已经降临,但他们的喧闹声依旧不止,就在篝火边,一群匪类正在调戏着刚刚抓来的女奴,场面足够打上两层马赛克的。
“谦儿,这群人,给你来杀。”
林川下马,指向了远处的匪营。
“行。”
于谦不带含糊的,打开了随身的行囊,开始更换硬扎甲,准备一人冲营。有左轮步枪在手,不过二十几人的匪营,仅仅他一个人也不在话下。
“你干嘛?就在这杀。”
林川拒绝了于谦的冲阵想法。
“在这?头儿,左轮步枪的射程不够啊……”
于谦欲哭无泪,哪怕他天赋异禀,也没有办法将一把2oo米射程的枪械,打中5倍射程外的敌人,那就真成神话故事了。
“不用左轮步枪,用这个。”
于是乎,林川从身后直接掏出了那把巴雷特m82a1反器材狙击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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