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时间比较赶,所以就没有来得及,你喜欢活的?”
他没错过宋宁眼底的喜爱,低头看了一眼放在宋宁手上的兔子。
“也不是说特别喜欢,主要是好久没摸到毛茸茸了,摸一下感觉心情会很好。”
手底的皮毛摸起来手感特别好,宋宁忍不住摸了好几把。
他还挺喜欢这种感觉的,因为兔子的毛摸起来手感确实很舒服。
他正摸得开心,忽然察觉蓝斯好一会儿没说话了。
不仅如此,刚才还落在身上的视线也稍微变得不对劲起来了,宋宁立即敏感了起来,抬起头往上一看,就看见蓝斯眼神死死盯在他的手指上。
“怎么了?”
宋宁忍不住往自己的手指上靠来靠去,他的手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应该没有吧?难道他做饭不小心油溅到手上他没现吗?
“兔子。”
蓝斯走过来,伸出手。
兔子?
宋宁把另一只空着的手伸过去,脸上还有点茫然。
然后他另一只手上的兔子被蓝斯拿了过去。
“咦?”
雪白的兔子从一边转到另一边,刚才还在宋宁手里的毛茸茸现在又回到蓝斯的手上,蓝斯面不改色,“先吃饭吧,这些兔子我先拿去处理了,要留皮毛吗?”
“什么?”
宋宁有点迷茫,刚才不该带活的回来吗?怎么现在就说要把兔子解决了?
他的视线默默落在了蓝斯的脸上,看了好一会儿,他有点迟疑地反应过来。
“你、你该不会是在和兔子吃醋吧?”
难道就因为他刚才说兔子的毛好摸吗?应该、不会吧?
他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现蓝斯的耳朵微微的红了。
这、该不会真的被他说对了吧?宋宁震惊中又带着一丝丝的窃喜,他往前一步抱住蓝斯的腰,“你还会吃兔子的醋,嗯?为什么,难道就因为我刚才说兔子的毛摸起来很舒服吗?”
蓝斯不说话,只是把人抱在怀里,然后低下头来狠狠把人给吻住。
是吃醋又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