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饭过后,沈虹芸想要带海棠出去玩,还说要给她录像再拍几张照片。
海棠听说还能录像,就问是不是像小时候看的电视剧一样美美的。
沈虹芸说对,可以放电视里看。
其实沈虹芸是想带回盛阳去给顾维明看的。
沈虹芸帮着海棠梳妆打扮,尽力把海棠打扮得更年轻一些,像个十来岁的中学生。
她记得沈书华说过的话,孩子在念书时给父母留下的印象最深,也是最可爱的阶段,大了就不听话了。
所以她要弥补顾维明缺失的这段记忆。
海棠1米7的身高,配上白t恤,牛仔吊带裙,直直的长,十分的青春律动。
感觉还差一个可爱的夹,沈虹芸连忙翻自己的包,然而最喜欢的那个蝴蝶夹却不见了。
沈虹芸连忙屋里屋外的找夹,连沙底下都找了也没找到。
陆明远道:“不用戴夹也挺好看的。”
“那也得找到呀,那是我最喜欢的夹,在盛阳夜市你给我买的。”
“几块钱而已,下次再给你买一个。”
“那就不是那个了,这可是你给我的第一个礼物。”
“你是在讽刺我吗?”
送女孩礼物只送几块钱的东西。
“懒得跟你说。”
沈虹芸继续找,一副不找到誓不罢休的样子。
海棠帮不上忙,就让陆明远帮着找。
又找了一会,沈虹芸忽然说道:“想起来了,落在我家的厕所里了,我要回去拿!”
“别回去啦,”
陆明远不耐烦道,“你家楼下设了灵堂,你不怕吗?”
“怕。。。你陪我!”
“不去,碰到政府那些吊唁的人,我还得问好打招呼。”
“陆明远你不够意思!”
沈虹芸急的跺脚了。
“哥,你就去陪陪虹芸姐嘛,”
海棠也跟着急了,“人家都说珠宝饰是女人的心头好,比钱都重要。”
“她那个不算珠宝饰,几块钱的夹而已,至于嘛。”
“至于!”
两个女孩异口同声。
陆明远想说至于个屁啊,却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