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思问。
“福尔曼诉佐治亚州案。”
这么知名的案件,他一个前任地区检察官肯定知道。“那可是两百多页!怎么想起来看福尔曼案?”
“本周实习生研讨会要讨论废除死刑。你怎么看?”
“废除死刑吗?”
“对。”
肯尼思沉吟,“我原则上不赞同废除死刑。”
狡猾!
“死刑是最高惩罚手段,用意是震赫他人,我理解的对吗?”
“——对。”
“一级谋杀、二级谋杀的罪行可以对应死刑,这个公平对等你接受吗?”
他再次沉吟,谨慎回答,“我接受。”
“做错了事情就要付出代价,对吧?公平原则是社会的基础,你要是在司法上都做不到这一点,其实很危险,民众会不满,而这个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你们美国不是经常有这种事情吗?比如1992年的洛杉矶。”
1992年洛杉矶爆了大规模的暴||动,原因是四名白人警察殴打一名黑人青年,导致其身受重伤,脑部也受到无可挽回的损伤。洛杉矶因此爆了以非裔群众为的大范围的暴||动,导致数十人死亡、数千人受伤,直接损失高达十几亿美元。
导致非裔群众不满的不是这个黑人青年受伤(事件生在1991年),而是之后经过长达一年的审理,洛杉矶地区法院宣判四名白人警察没有不适当的行动,无罪释放,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
,这才是爆暴||动的导火索。
肯尼思分辩:“洛杉矶事件不一样。”
作者有话说:
*帕特里克:单身狗的怒吼,汪汪汪!
第342章
◎约翰,你怎么看?◎
“怎么不一样了?警察最低应该是‘过度执法’吧?”
“没有这个罪名。”
确实没有“过度执法”
这个罪名,“过度执法”
只能算是“原因”
,因此造成的伤害才是罪名,最严重可以起诉“一级过失杀人”
。
意识形态也是需要统一一下意见的,不然将来总会为此生争吵,那样就不好了。
“你们自由派总讲‘人权’,最虚伪。”
张文雅嗤之以鼻,“你们照顾到罪犯的人权了,那受害者的人权呢?死者不会说话,就活该不被重视吗?”
想到一个人,又说:“比如刺杀鲍比叔叔的那名罪犯,到现在还关在加州的监狱里,你们不想让他接受死刑的惩罚吗?”
肯尼思无言以对:不管民间怎么认为罗伯特·肯尼思之死另有蹊跷,官方认定的凶手就是索罕;索罕先是被判死刑,恰好赶上最高法判决福尔曼案,全美各州都停止死刑判决、取消死刑,索罕因而改判无期徒刑。
不忿吗?确实。
愤恨吗?当然。
埃塞尔婶婶说绝不会原谅索罕,也绝不允许索罕可以假释出狱。索罕从入狱之后,已经举行了七次假释听证会,全都被驳回。
这么个闹心的事情已经持续了三十年,肯家都被恶心坏了。
说到鲍比叔叔遇刺案,肯尼思没话说了:父亲和叔叔的凶手表面上看来都受到了惩罚,但却恶心得要死,有怒不出,有恨不能说。
他一瞬间情绪低落。
张文雅放下意见书,“别难过了。”
他闷闷的回答:“我早就学会忘记,不然——honey,有时候我觉得我是在拖累你,我的家族……不好,对你来说不好,我的姓是会带给你一些便利,但你自己就已经很出色了,我的姓更多时候带给你的不是便利,而会是麻烦,我不喜欢别人因此低估你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