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
、“低于十岁”
,附上自己的意见:帕特里克案的恶劣之处在于在家庭关系中,继父以监护人的身份对年仅八岁的继女进行了确凿的强|奸,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对家庭关系的危害乃至亵渎,并且是以成年人的身份强|奸一个无法反抗也不懂得要反抗的幼女,情节非常之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接着阐述了路易斯安那州州最高法院为什么会维持原判:仍然是“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的理念。
接着分析为什么第八修正案不适用此案:死刑是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的惩罚,本身就是残酷的,目的不是剥夺被告的生命,而是警告所有公民,“有罪必惩”
;对强|□□童的判决从严从重应该是基本共识,地区法院法官的死刑判决有前例,也很有必要,完全没有“不寻常”
,帕特里克犯下了“不寻常”
的罪行,得到了“寻常”
的惩罚,程序正义且刑罚正义,维持原判才是唯一解决方式。
对帕特里克案来说,如果不严惩被告,社会的最基础基石“家庭”
的存在的必要性就会大大减弱;“家庭”
对于所有公民来说都应该是最安全的所在,而如果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不会被严惩,那么“家庭”
无疑就成了一个无效的社会单位,就是在从根本上破坏“家庭”
这个社会名词、破坏社会结构;
民众会质疑,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弱者、不能保护我们的子女免受外界的侵害,而这种侵害甚至是由监护人实行的,那么“家庭”
存在的最大价值是什么?居然是保护加害人吗?
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名词和司法解释,法律还需要考虑更广泛的社会层次;自由pai“废除死刑”
的诉求不应该是简单的“人道主义精神”
的呼吁,而要看是否有助于社会进步。
最后,法律不该与政治挂钩,所有法律问题、司法解释、案件判决等等都应该“去政治化”
,而只需要考虑受害者的权利是否得到了保障、正义是否得到了伸张。
*
她是签了保密协议,但这种问题不需要阐述详细的案情也能询问未婚夫。不,其实她都没有询问肯尼思的意见,以肯尼思接受的老式教育来看,他绝对支持死刑的判决。
死刑问题也是每次总统选举必定会问总统候选人的尖锐问题,从民意调查来看,民众可不管你什么“人道主义精神”
,该死的人必须死。
写完备忘录,赶在下班之前交给金斯伯格大法官。
后果就是回来后整个人仿佛被掏空,呼,好累呀!她是第一次写备忘录,实际等于一份“判决意见书”
,阐述“为何我支持原判”
。在笔记本电脑上写了第一稿,打印出来后反复修改,最后在电脑上修改成终稿,打印装订成册,再装进文件夹里。
她没空去考虑艾尔温为什么免费的食物都不去拿。艾尔温也很忙,不管一年级二年级实习生都要看卷宗,吃透一份司法决议书通常需要好几天时间,而递交到最高法的案件至少都有两份司法决议书,你又不能去跟别的实习生讨论,只能自己硬啃。
作者有话说:
*下章或者下下章揭晓小肯的礼物。目前没人猜到。
第335章
◎废死与人权◎
她只有两天时间看卷宗,时间是非常紧张的,案情其实不复杂,相反还很简单,重点在于量刑。地区法院法官的司法决议书认为“情节特别恶劣、影响特别坏”
是没有问题的,州最高法院维持原判也没有问题。送到最高法的唯一考量是“废死”
的国际趋势。
现在已经说不清楚最早提出“废除死刑”
的是谁、哪个国家了。美国人针对“废死”
也有很多讨论,自由pai“废死”
,保守派反而是支持死刑的,在她一个中国人来看很难理解为什么会废除死刑,就像她不能理解为什么堕胎会是个法律问题乃至政治问题。
学习刑事诉讼法这门课的时候她就“废死”
这个问题在研讨会上与教授和同学们有着激烈的讨论,她从古代周朝周文王的“画地为牢”
说到现代监狱,周文王之所以可以“画地为牢”
约束犯罪嫌疑人,是因为他有“算卦”
的技能,这个“算卦”
实际指代的是国家强制力量,大周朝的民众明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才能遵守法纪,相应的罪行对应相应的惩罚,“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