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正式开始。
先,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苏晴站起身,拿起起诉书,目光扫过整个被告人席,声音清亮、坚定,响彻整个法庭。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渝检一分院刑诉〔2o25〕32号。被告人王海涛,男,198o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深圳海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晴用了整整一个小时,宣读了这份长达上百页的起诉书。
起诉书里,详细指控了以王海涛为的犯罪集团,自2o2o年以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鑫享通等17个现金贷app,设置套路贷陷阱,非法放高利贷,暴力催收,有组织地实施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贿等多项犯罪活动,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人数众多,结构稳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以暴力、软暴力为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起诉书里,列明了每一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对应的罪名,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最后,苏晴的声音,陡然提高,掷地有声:“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海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海涛同时犯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其余41名被告人,根据其犯罪事实,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起诉书宣读完毕,整个法庭里,鸦雀无声。
旁听席上,很多受害者,听到起诉书里的犯罪事实,想起了自己的遭遇,忍不住哭出了声。
审判长敲响了法槌,维持法庭秩序,然后看向被告人席:“被告人王海涛,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你有没有异议?”
王海涛抬起头,看了看审判长,又看了看旁听席,声音沙哑地说:“我……我有异议。我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我只是合法经营,我的公司,不是黑社会。那些暴力催收的行为,都是刘虎他们干的,跟我无关。”
他还是抱着最后一丝侥幸,想翻供,想减轻自己的罪责。
紧接着,其他的被告人,也纷纷跟着喊冤,说自己只是打工的,不知道是犯罪,把责任都推到了王海涛和刘虎身上。
旁听席上,瞬间响起了一片愤怒的骂声。
“不要脸!明明就是你们干的!现在还想抵赖!”
“你们把我们逼得家破人亡,现在还想翻供!简直是丧尽天良!”
“肃静!肃静!”
审判长再次敲响了法槌,“旁听人员,不得喧哗,否则将依法带出法庭!”
法庭里,再次恢复了安静。
接下来,进入了法庭调查阶段。
控辩双方,围绕着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了激烈的举证、质证。
王海涛的辩护团队,是他花重金从北京请来的顶级刑事律师团,一共8名律师,个个都经验丰富,能言善辩。
他们的辩护策略很明确:做无罪辩护,否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具体的执行人员身上,说王海涛只是合法经营,对下属的违法犯罪行为,不知情、不授意、不参与。
先,是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控辩双方,展开了第一轮激烈的交锋。
王海涛的辩护律师站起身,对着审判席说:“审判长、审判员,我的当事人王海涛,所经营的海涛资本,是合法注册的公司,所有的经营活动,都有正规的工商注册手续,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起诉书指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所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四个特征缺一不可。而本案中,我的当事人的公司,是合法的企业,有明确的组织架构,是为了合法经营,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公司的盈利,来自于合法的利息收入,不是违法犯罪所得。所谓的暴力催收行为,是第三方公司的个别人员的个人行为,不是公司的组织行为,更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因此,起诉书指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能成立。”
律师的话音刚落,苏晴立刻站起身,进行反驳。
“审判长、审判员,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表如下答辩意见。”
苏晴的声音,冷静而锐利,逻辑清晰,层层递进。
“第一,关于组织特征。本案中,以王海涛为的犯罪集团,人数众多,结构稳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王海涛是组织者、领导者,处于核心地位,对整个集团的所有事务,拥有绝对的决策权。下设核心管理层、骨干成员、执行人员,四个层级,有明确的组织纪律、管理制度、奖惩机制,完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第二,关于经济特征。该组织通过非法放高利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过57亿元,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该组织将违法所得,用于支持组织的运转,给组织成员放工资、提成、奖金,购买作案工具,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障,完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
“第三,关于行为特征。该组织为了维护非法利益,有组织地实施了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贿等上百起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软暴力为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完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
“第四,关于危害性特征。该组织利用17个现金贷app,在全国范围内,针对8oo多万弱势群体,实施套路贷犯罪,暴力催收,造成了3名受害者自杀身亡,无数家庭破裂、家破人亡的严重后果,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在相关区域和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完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